校园简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校园简讯 > 详细内容

古田一中被授予“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srg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古田一中被授予“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日前,我校被授予“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成为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我校历来重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教育,领导机构完善,培养方案科学,激励措施得法,业已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我省教育厅在全省学校组织开展创建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我校在原有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江元堂校长亲自担任语言文字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更加科学有效。1013日,宁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专家组一行8人莅临我校,对我校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专家组在江校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文化墙、推普专栏、校史馆、校庆书画展、惠风书画社等地方,并观看了我校摄制的专题汇报片《规范语言文字,传承中华文化》,然后听取了江元堂校长关于我校创建示范校工作的汇报。专家组还认真查阅了学校语言文字方面的相关档案资料,察看了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情况,分别召开部分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并对他们进行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问卷调查。最后,专家组对我校的创建工作进行逐一反馈。组长叶其慈和市教育局语社科负责人谢兆文等专家高度肯定了我校在创建示范校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因此,201411月,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递交了我校的申报材料。今年5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专家们高度肯定了我校的创建工作。

[打印文章]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