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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古田一中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古教监[2011]2《古田县教育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全体教职工的育人素质和学校的整体形象,确保我校政风行风建设进入“达标单位”行列,经研究,校长室与各职能部门与教职工签订以下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责任内容

()职能部门责任

1、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按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进行招生。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高中择校收费“三限”政策,杜绝一切乱收费和乱摊派的行为。学校把每学期的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家长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树立全体教职工的形象。组织教师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和有关教育教学政策法规,形成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

4、丰富德育活动。教育教学的根本宗旨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各职能部门必须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通过丰富的德育活动,提高育人实效。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建设网络。

5、教学管理目标。狠抓教学中心工作不动摇,集中精力抓好教学,齐心协力提高质量。以高中新课程为契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力争2010届高考成功。一是继续抓好高中新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二是突出教科研战略,营造研究型校园,要继续落实科研兴校、科研促校。三是突出现代化教育,打造“数字化校园”。四是继续抓好三个年段的教学管理工作。五是展示课堂教学,组织公开教学研究和汇报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6、加强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应不断增加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细化安全管理,注意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建立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防范体系,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措施。

7、坚持校务公开。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重大事项,家长、社会所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校务公开栏、教师会议、告家长书等途径公开。同时,坚持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直接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教职工责任

1、依法执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涉及黄、赌、毒等。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踏实工作;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发展;教书育人,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不敷衍塞责。

3、热爱学生。对学生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善于发现、引导、激励学生身上的优点,树立学生的自信。不讽刺、挖苦、歧视、伤害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严谨治学。加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刻苦钻研业务,夯实基本功,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撰写教学论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团结协作。要诚实守信、真诚待人。能正确对待自己和理解他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服从领导、坚持原则,不搞小团体,不制造矛盾和是非,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有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正确对待竞争与合作,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共创和谐校园。

6、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仪表大方得体、整洁稳重。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职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加强自我约束,不利用职责之便向学生和家长谋取私利,不违规带生私教,不乱收费,不在学生中推销资料物品。

8、遵守纪律。严格遵守上级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安心教学,贯彻落实教育教学常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在课堂上接听电话或做其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二、责任目标

通过政风行风建设,逐步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三、 责任追究

1、若发现教职工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当事人当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等。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责任人降职或免职处分,同时报上一级组织,取消聘任资格。有犯罪行为的交司法部门处置。

2、凡是有乱收费行为的,一律按照(闽教纪工〔2008〕10号)《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行为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不仅清退所收费用,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校长室对本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全责,确保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达到市、县提出的要求。对行风评议不合格的部门、教职工,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必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责任人各执一份。有效期为20115月至201112月。

 

单位:古田一中              处室(部门)               

 

负责人:                    责任人:                      教职工:                 

 

                                                                 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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