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互助活动提高教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9日 点击数:

开展医疗互助活动提高教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2013年我校继续开展第三期教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这项活动,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民生工程,是把教职工组织到互助活动中来,“聚小钱、解难事”,以“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形式,帮助患病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负担,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得到活动给予的补助,以缓解教职工住院等实际困难,增强职工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校工会为在职在岗的职工每人缴纳互助金60元,做为为职工办实事一项活动内容,我校工会411将活动人员名册、信息表及互助活动资金交到县帮扶中心,参与互助活动率100%,开展医疗互助活动深受教职工的欢迎。

凡有生病住院的教职工请持如下材料到县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报销。

一:报销手续:

1、住院发票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小结

4、诊断证明书(或疾病证明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银行帐号复印件

     (以上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经单位盖章的原件复印件)

二、补助标准:

1、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扣除自费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300元起付线后,按60%给予补助。

2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或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全自费医疗费用和300元起付线后,按50%给予补助。

3住院津贴:  每人每天住院补助30元,最多补助天数为20天。

    4、其他补助:(详见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