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教育工会转发
《宁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会职工二次医保)的意见》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宁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会职工二次医保)的意见》(宁工〔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填写附件2中的表格,按要求开展好第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并及时上报材料。
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现补充说明如下:
1、凡交流、借用到外校(外单位)的教师原则上在现工作学校或单位(即借入学校、单位)做医疗互助。但还请经办人要征求本人或学校(单位)意见,确认其在哪里做,确保不漏做。
2、各学校经办人请在借出教师的“互助医疗活动人员名册”备注栏里注上“交流或借用到ⅩⅩ学校(单位)”。
3、各学校经办人请在借入教师的“互助医疗活动人员名册”的备注栏里注上“由ⅩⅩ学校交流或借用到本校”。
附件1:宁工〔2018〕14号
附件2:宁德市第八期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
附件3:职工医疗互助单位编码
古田县教育工会
2018年4月16日
古田县教育工会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