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一中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点击数:

关于建立古田一中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各处(室)、年段、教研组;

为进一步加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改变干部、教师、后勤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增强为民办事意识,减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彻底解决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树立古田一中教师良好形象,特建立如下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首问责任制

1、家长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本校教师或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

2、对前来办事或询问有关事项的群众,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若属本人职责范围的应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若不属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负责并热情引导或帮助群众联系,有关工作人员不在时,应依照群众的要求作好记录进行传达或转交有关材料;若不属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告知找哪个部门,并给予帮助。

3、外单位人员来学校办理公务或咨询重要事项,要求与学校领导联系或当面汇报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负责联系、答复和落实。

4、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行为,要视不同情节,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行政告诫等处理。

二、服务承诺制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教育工作职能范围的各类事项。

2、对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善,但已有明确规定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后予以办理的,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和所需书面材料,在补齐有关材料且办理条件具备后,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

3、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学校乱收费,违反办学行为等热点问题,受理一起,查实处理一起。

4、对学生或家长来学校办理休、转、复等手续的,经办人应依照规定程序,在手续齐全情况时在半天内办结。

5、严格违诺责任追究,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6、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接受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

三、政务公示制

1、凡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如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管理、学生管理、招生考试、重大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等学校主要事务,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

3、实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其他人员代为办理或向服务对象说明。

四、岗位目标责任制

1、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严格岗位考核与考勤制度,实行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制与年度业绩挂钩。

3、严格岗位目标奖惩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促进学校作风转变。设立投诉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3882580

五、失职追究制

1、学校教师或工作人员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中梗阻”行为,以及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给予告诫或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不认真组织开展效能建设,致使本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六、教师、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定信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忠于职守。坚决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做到令行禁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

3、通晓业务。强化业务学习,勤奋工作,刻苦钻研,拓宽知识面,改进工作作风,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4、勤政为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工作程序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为政清廉。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收受各种礼金、物品,不接受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

7、务实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观察,勤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

8、团结协作。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紧贴中心,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

9、热情服务。对前来办事的同志热心、耐心、细心,服务工作做到“起身、问好、请坐、倒茶、办事、送行”。

10、品行端正、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言行一致,诚实守信,为人诚恳,胸襟坦荡,健康向上,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古田一中以落实干部的责任为突破口,落实各级责任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强学校政风行风的责任制建设。